美國1933年的羅羅斯福政府沒收人民的黃金。當時採用的方法就是以歷久的公開市場兌換價,即20美元一安士,向人民收購人民手上的黃金貨幣(*)。人民不得不服從。過了期限任何人還擁有金幣就是犯了法,可判入獄和財產可被全部沒收。沒收金幣行動結束後,美國政府則立刻把金價提高至35美元一安士,變相把美元貶值75%。這樣做,美國政府庫房就是突然間增加了接近一個開。
(*)美國當時行使的是金幣制。黃金是唯一合法貨幣,而美元面額的鈔票只不過是銀行發放的黃金存款票據而已。
前車可監,有很多買金人士擔心有朝一日,政府又再強行沒收人民的金。當時美國經濟陷於大蕭條,而由於當時的貨幣就是黃金,因此政府無法增加貨幣供應來刺激經濟復甦,所以想出沒收黃金這一絕招。美國政府這樣做有兩個目標。第一就是增加政府收入。第二,而最主要,就是要把貨幣去黃金化。一旦脫離了黃金,政府就可以任意發放更多的貨幣以便解決貨幣短缺的困局。當然這樣做會貶低貨幣的價值,降低貨幣的購買力,引發物價上脹。政府為了抗衡通縮,寧可犧牲人民手上銀紙的購買力。
(*)美國當時行使的是金幣制。黃金是唯一合法貨幣,而美元面額的鈔票只不過是銀行發放的黃金存款票據而已。
前車可監,有很多買金人士擔心有朝一日,政府又再強行沒收人民的金。當時美國經濟陷於大蕭條,而由於當時的貨幣就是黃金,因此政府無法增加貨幣供應來刺激經濟復甦,所以想出沒收黃金這一絕招。美國政府這樣做有兩個目標。第一就是增加政府收入。第二,而最主要,就是要把貨幣去黃金化。一旦脫離了黃金,政府就可以任意發放更多的貨幣以便解決貨幣短缺的困局。當然這樣做會貶低貨幣的價值,降低貨幣的購買力,引發物價上脹。政府為了抗衡通縮,寧可犧牲人民手上銀紙的購買力。